国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92 及相关包装标准和对外工程合同对包装的要求设计和制作,包装的尺寸分别按GB/T4892-1996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201-9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757-92《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5140-94《航空货运集装单元技术要求》和GB/T16471-1996《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设计和制作。
运输包装设计须使包装物具备一定的堆码能力,即高度在 2 米以上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两件同类货物;高在2 米以下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四至五件同类货物。出口木箱、铁箱、托盘、框架顶部一般须采用平顶形式。
木箱 (WOODEN CASE): 须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榫槽接缝全封闭式优质木箱,木箱必须是经过熏蒸或热处理等除害方式后的原木锯成的木板和方木拼做的,此包装方式造价较低,包装牢固,而且防震效果好,是普遍采用的包装方式。任何情况下,禁止采用花格木箱、纤维板、纸板或类似纸盒的材料作为外包装。
出口木箱用材必须保证在长途运输中不被损坏。箱板厚度、箱内框架用料及结构,须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重量设计,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出口木箱的防护性能与实际包装成本成正比》,包装具体要求如下:
◆ 框架固定:箱内衬以木质框架对包装箱进行加固和对设备进行固定,防止运输过程中设备来回蹿动碰撞或装卸过程中堆码挤压而造成设备损坏。内置实木框架采用不小于5cm*5cm 的方木,长度根据包装箱尺寸确定。
◆ 木框架外包木板厚度不得低于10mm,且在底部布置“井”字形的底座以便于港口装卸过程中穿钢丝绳或叉车装卸。井字底座一定要加强固定,否则在港口用叉车装卸时极易造成底座脱落。
◆ 严格禁止小包装木箱出厂发运,过小的包装木箱在倒港运输途中极易丢失。厂家可将小件包装装入大包装箱然后组织发运。包装木箱体积不得小于1.5 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