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口包装运输中,由于被包装的物品种类繁多、性能各异,有的商品对水十分敏感,少量的水分得失即会影响商品的品质。而有的商品可以承受较大的湿度(含水量)的变化范围,此时就可以降低出口木箱内部的防潮包装的要求,降低包装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因此在为出口木箱做防潮包装前,要预先对商品进行了解,确定其包装的等级,然后进行包装。
防潮包装类型的选择要根据出口木箱内装物的形状、性质、防潮要求来确定,选择防潮包装类型的一条重要原则是:既要防止产生不足包装,又要防止产生过分包装。为了使防潮适度,应正确地根据产品性质、储运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储运期限来区分防潮等级,然后进行合理选用。GB/T 5048—1999《防潮包装》对防潮包装进行了分级。
在给出口木箱防潮设计包装等级时,应首先分别根据产品的性质、储运环境气候特征和估计需要的储运期限,确定包装等级,然后从确定的三种等级中选择最高的等级作为防潮包装件设计的等级,最后根据所选择的等级来选择防潮阻隔层材料的透湿度及容器。具体可参考国家标准中推荐优先采用的防潮阻隔材料的等级标准。
对于出口木箱三类防潮包装等级,都可采用不同类型的包装方法来实现。如何选用防潮包装类型和方法,不能仅根据防潮需要这一要素,还需根据其他因素如所要求的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形式,所要求的机械强度、封口方法等来通盘考虑,选用保护性、经济性、操作便利性等均较优越的防潮包装类型和方法。
在具体进行防潮包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产品在包装前必须是清洁干燥的,不清洁处应擦净,不干燥时应进行干燥处理。
2、当产品在进行防潮包装的同时,尚有防护要求的,则应按防护标准规定的相应措施来加以解决。
3、防潮包装应尽量做到连续操作,一次完成包装,若中间要停顿作业时,则应采取有效的临时防潮保护措施。
4、为防止在运输途中因震动和冲击有可能使内装物发生移动、摩擦等而损伤防潮阻隔层材料,应使用缓冲衬垫材料予以卡紧、支撑和固定,并应尽量将其放在防潮阻隔层的外部。根据《出口木箱防潮包装材料的透湿特性》,所用缓冲衬垫材料应采用不吸湿或吸湿性小的,不干燥时应进行干燥处理,对内装物不得有腐蚀及其他损害作用。
5、产品有尖突部,并可能损伤防潮阻隔层时,应预先采取包扎等保护措施。
6、包装场所应清洁干燥,温度应不高于35℃,相对湿度不大于75%,温度不应有剧烈变化以避免发生凝露现象。
7、防潮阻隔性材料应具有平滑均一性、无针孔、砂眼、气泡及破裂等现象。
8、防潮包装的封口,不论是粘合还是热封合,均须良好地密封。塑料薄膜包装的防潮阻隔层的热焊或粘合封口强度应通过封口性试验。
9、应尽量缩小内装物的体积和防潮包装的总表面积,尽可能使包装表面积对体积的比率达到最小。